資產評估的一般目的是什么?
1、財產所有權轉移。如幫助潛在買主或賣主確定客觀的買價或賣價,為交易提供合理的價格基礎;幫助多個財產所有權合并或重組提出申請各自應占的份額;幫助依附于同一財產上的多重所有權分割財產等。
2、金融、保險的各種原因。如為籌資者抵押、擔保的財產估價,幫助銀行支付貸款進行決策;為保險公司或承保人提供客觀損失補償的標準和限額等。
3、為稅務部門和納稅人提供各類財產稅基的建議等。
4、強制性收購和補償。如由于政府或法令要求強制性收購他人財產,對收購方損失程度的估算等。
5、為投資人提供投入財產所有權價值投資回收的周期等。
6、破產清算時的財產變現價格估算。
7、企業經營評價中的財產重新估價等。
8、鑒證作用,鑒證由鑒別和舉證兩個部分組成。鑒別是專家依據專業原則對資產交易的現時價格做出的獨立判斷,而舉證則為該判斷提供理論和事實支撐,使之做到言之有理、持之有據。
9、促進作用,資產評估的促進作用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:一是可以促進資源優化配置,二是可以促進產權主體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三是可以促進資產評估工作的國際化和進一步對外開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