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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產提問一
谷歌被訴專利侵權案近日開庭
來源: 發表日期:2024-01-23 瀏覽量:914
近日谷歌在波士頓被提起訴訟,指控谷歌在關鍵產品中用于驅動AI技術的處理器侵犯其兩項技術專利,索賠 70 億美元(當前約 501.9 億元人民幣),在庭審過程中修改為索賠 16.7 億美元(當前約 119.74 億元人民幣)。馬薩諸塞州計算機科學家約瑟夫·貝茨創立的 Singular Computing 公司稱,谷歌抄襲了他們的技術,并用它來支持谷歌搜索、Gmail、谷歌翻譯和其他谷歌服務中的AI功能。
在庭審中,原告的律師告訴陪審團,原告方貝茨在2010年至2014年期間與谷歌分享他在數據處理方面的創新。而谷歌在與他多次會面討論解決開發AI的核心問題的想法后,在未獲得其授權的前提下,抄襲了貝茨的技術以開發谷歌的AI芯片。此外原告方指出,谷歌于2016年推出其初代TPU,用于適配語音識別、內容生成、廣告推薦和其他功能的AI。雖然初代TPU沒有侵犯原告專利,但是谷歌公司在2017年和2018年推出的第2、3代處理單元(即TPUv2和TPUv3)則侵犯了原告的專利。原告還補充說,谷歌在2017年之前就意識到,其對基于AI的用戶服務的需求顯著超過了其計算能力。
該公司承認,如果沒有將貝茨的專利技術集成到其計算機中,“它至少需要將其計算能力擴大一倍,才能滿足僅提供增加的語音識別服務的需求。”對此谷歌公司律師羅伯特·范·內斯特(Robert Van Nest)反駁說,設計芯片的谷歌員工從未見過貝茨,他們的設計獨立于那些見過貝茨的員工。他表示貝茨是一位“失落的發明家”。因為他此前并沒有說服包括Meta Platforms(Facebook 母公司)、微軟、亞馬遜和OpenAI在內的無數公司使用他的技術。范內斯特表示,貝茨的技術使用了近似數學,可能會產生“錯誤”的計算。“谷歌的芯片與Singular專利中描述的芯片有根本的不同。”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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